南京为一类地区。
下月起一类地区上调到960元/月,二类地区上调到790元/月,三类地区上调到670元/月,涨幅都超过1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月23日向社会宣布,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测算,此次调整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都超过了12%。调整后,我省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一类地区上调110元
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