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通法

2024-11-19 1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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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回答2:

对交通事故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认定的,如果甲方是在允许停车的地段正常停车,且无违法行为,那么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事故涉及到行人事故,因此,甲方需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回答3:

不是可不可以撞的问题,是一旦出了类似的事故,要看双方的责任如何来划分。
如果道路没有主干之分,且没有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一般情况下两辆车相撞,没有避让右侧车辆的一方要负主责,并不是自己一方没有责任的。
其它的还要看驾驶员是否喝酒、车辆是否超速等等因素。

回答4:

这个其实是这样的, 警察,交通标志,什么都没有就很难说了, 对方不可能负全责, 可以想下, 以上条例明显存在缺陷, 并没有说的很明白, 由哪方负责!
比如说你说的:"那我如果在右方行驶,是否就可以撞不让我先行的车辆" , 就算是对方违规了, 他也从多方面狡辩, 所以出事故的话, 警察应该是从轻,中,重,等级来处理.

回答5:

1、“您”违章占道,导致受害人死亡,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不知道受害人有无过错,如果他有过错可以减轻“您”应当承担的责任。至于您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我认为与“您”承担什么责任没有关系,除非您的占道行为是合法的,初步判断占道是不合法。
3、不过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不管是调解还是诉讼,“您”都应该强调对方有过错或“您”尽到了提示义务。比如受害人有无驾照、能不能上该路段行驶、是否违章等等。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