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立案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标准不一样。江苏省的立案标准是600元,追诉标准是1000元,就是说盗窃价值600元立刑事案件,价值1000元以上才够犯罪,会经过法院判决,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价值1000元以下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的具体规定是: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案值不够立刑事案件标准的,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