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所以说,公司加班要与工会和员工协商,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因此,在你不情愿加班的情况下就可以不加班,法律是允许的。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因此,周末加班如果您向单位说明了有事不去加班,合法。
你是先辞职的吧 还有你们合同是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