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派出所应在多少时间内把案件移交检查院?

不移交咋办?我又不想自诉
2024-11-02 02: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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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8〕7号),对于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实践中,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执行逮捕后一般会在两个月之内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监视居住是半年,在此期间侦查终结,然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期间,如果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即可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