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油田的争端并不是单纯的一个春晓油田,而是中日之间关于东海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上的争议。 专属经济区是(EEZ)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专属经济区为200海里。但中日两国是近邻,两国领土之间的海域不足400海里,如果按照200海里的规定,有相当一部分是重叠的,所以存在着需要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界线的问题。 海洋法目前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就是两种,大陆架延伸和中间线,中国方面认为,东海海底的地形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沟。该海沟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陆架与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所以在冲绳海沟中国一侧应该属于中国所管辖的专属经济区。而日本则强调日中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该以日中两国海岸线的“中间线”为界限。 自1974年起,中国即开始在东海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测,并发现了多个油田。其中春晓所在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探明的天然气储量达700亿立方米以上,除春晓外,还包括平湖、残雪、断桥和天外天等油气田,其中春晓距离日方认定的中间线最近(5公里),也是争议最大。2005年10月,春晓油气田建成,日处理天然气910万立方米,现时主要供宁波市区使用,将来扩产后,该气田所产天然气将延伸至上海等地使用。 按照日方认定的中间线法,春晓油气田的出口虽然在中方一侧,但是实际开发区域是跨越中间线的,中方的出油口会吸走日方一侧的资源,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日本有权要求分的利益。(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科威特地势低,他们的出油口吸走了伊拉克的原油) 就个人的观点来看,海上权益的划分从来就是一笔烂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上也是含糊不清的,所以海上权益的划分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国家自身实力来决定的,比如美国人把自己在自家的专属经济区就像自己的领海一样,可以行使任何权利,却认为别国的专属经济区就是公海,不仅军舰可以来去自如,还可以在里面举行军事演习。 中方要求的大陆架延伸法,会划走大量资源丰富的海域,日方显然不会同意(除非中国的经济军事实力能彻底压垮他),但是如果按日方的中间线法,日方一侧的资源明显要比中方一侧丰富,中国明显不甘心,随着中国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增长,中方要求多占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谁让咱们实力增长这么快,相比多占也不行,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如果是1930年那个实力对比,日本人可不会心慈手软) 所谓这个法、那个法都是说的漂亮话,实际的问题就是谁有实力,谁就能多占一点。也不要说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小日本总是无理取闹,就个人观点来看,中方提出的大陆架延伸法却是欺负人,是日方完全不能接受的方法。所以实际基本上就是一个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策略,目的是在中间线和大陆架延伸线之间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而日方则是希望通过迫使中方接受合作开发春晓的策略,来造成一种中方已经默认日方提出的中间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