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不属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只要合同约定的时候在分包约定时没有约定不容许分包,就可以分包。
住建部2017年关于基坑工程单独发包问题的复函有详细说明: “鉴于基坑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将非单独立项的基坑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如果项目部建设单位没有单独立项的话,是属于肢解发包的行为。如果有单独立项,那么是可以单独发包的,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