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汽车与一辆摩托车相碰,估计责任我7他3。我保险齐全他没交强险,他车上两人受了轻伤,他的车和我的

2025-04-23 23: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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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摩托车的损失(包括车损人伤),汽车交强险公司赔付:
  (一)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超出上述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如果认定汽主摩次,由汽车承担70%,摩托车承担30%。汽车承担的部分再去理赔商业三者险。

  2、汽车的损失(问题中情形只有财产损失),应由摩托车交强险公司先赔付限额2000元。
  超出上述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摩托车无交强险,应由交强险赔付的摩托车个人承担。

  至于揽责问题,可能是考虑到对方无保险,如果对方有责任,你的修车费有可能对方赔偿不到位.
  因为对方有人伤,事故后有可能会有事态变化,建议你还是据实定责,以免后患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