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支持正版,但是用这种方法来骗钱,就太无耻了。我们也遭遇过同样的事情,南京一个代理,自己称为王娟。先告知删除,我们公司不用这个软件,但是有可能个别员工自己安装了。收到这个消息后,我们就让员工卸载了(建议让懂电脑的同事去一台一台检查,有时候autodesk的软件蛮多,有可能误装了)。但是,事情就开始了,然后就是每天电话,什么你们公司有10台电脑已经做了证据保全(脑袋有shi,公司人都没有那么多)。让我们协商购买他们的软件,12000一年,3年起租。开始不要脸了。先手机,我们设成了黑名单,也投诉了他们总公司,电话就换不同的打,电话打不通之后,就开始打固定电话。然后就是开始什么律师函。收到律师函之后,就开始约什么上门检查。我们就说:你来,随时都可以,没有关系,不需要预约,你敢来,我就敢报警,这个是敲诈。我们公司又不用,你天天骚扰干啥。只有你拿出证据,我们在用,我们用它产生了经济效益,证据多少套,我们就买多少套。这下就熄火了,然后就没有音讯了。顺便说一下,这个电话的过程中,国产的软件中介也开始电话联系你了(他们就是一伙的,如果你们不用,你就坚决的说,我们不用的,不需要)。总结一下:如果需要用,那就正版,这个是应该的。如果不用,那就不要怕,让他们出证据,让他们查,让他们来,如果真的来,他们是没有执法权的,不让进门都可以。如果真的联络什么版权局,也没有关系,让他们查,你又不用,就算装了,如果几个月没有用,没有用于商业目的,这个是没有法律效应的。维权也是要成本的,他们不可能真的去告你啥的,关键是他们是没有证据的。就算软件有后门,这个是做不了证据的。只有当场取证才是证据。再说一句:对付这种不要脸的,只能比他还不要脸。
1、收到法务函≠马上罚款。很多企业以为收到法务函就是需要马上罚款,其实收到法务函只是提醒企业,在某段时间内需要更换正版软件,过了期限没整改才会开始罚款;
2、国外软件厂商及其代理公司均是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重要的是作为企业它无权查访另一个企业,因此不必理会他们及其代理商的“高压”非要购买他们的软件;
3、企业在收到律师函后既不要过于紧张,也不要采取“鸵鸟政策”,把头埋在沙子里,装作没看见。而应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解决办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例如尽快卸载盗版软件,安装正版软件,当地版权部门也就不会再追究。
4、通常解决正版化手段有二种:第一是企业购买国外正版软件,当然,国外软件价格不菲,企业需要耗费巨大的经济成本,用于后续每年的升级费用以及各种售后费用;第二是用1/5价格选择性价比高的国产软件,如中望CAD等国产软件,极大缓解企业采购压力,此种方式适合非土豪级的中小企业。
我们公司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说的数量和我们实际的用量不否,还一直恐吓吓唬即使一台电脑装多个版本,也是需要追责。希望分享下后续事情。
我们公司遇到同样问题。已经购买了正版,任然不停被发快递打电话。恬不知耻,甚至说按照推算得出我们公司需要增加账户量的说法。希望和你分享后续进程!
先前接到浩辰CAD的推销电话,拒绝时说公司用了AUTODESK的,后面就收到没有公章的告知函了,然后每天一个AUTODESK的恐吓电话,这双簧唱的多好,骗子真多,大家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