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生产阶段的征收的税种,而非流通环节,受托方只管委托价格,没有必要知道委托方的销售价格,更没必要知道其利润表。如果委托方收回产品销售的话,此产品已经不在生产阶段了,要把消费税作为成本来处理;如果收回货物后自己继续生产,那就算作消费税的借方,以后一并抵减。如果上边你看不明白的话,我就说白话,比如,你是委托生产苹果手机壳的受托方,你是怎能知道苹果7的售价?明显,你不可能知道的嘛。对了,苹果手机在消费税里面,我记得就十四个,你回去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