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有个女儿,有权分我妈的财产么?

2025-02-24 0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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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则上没有。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之间有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

  一、继父女儿跟你妈,与你与继父的关系是一样的,都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这样关系 ,在血缘上没有任何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姻亲关系,互相之间没有继承关系,也不存在赡养关系。

  二、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人,跟继父母一起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教育扶养关系的。互相之间有继承权。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时间持续在二年以上的,那在法律上,互相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转化,转变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养成了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此时,原来的父母继续承担抚养义务的,不影响对这种关系的认定。

  对此《继承法》明确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继父的女儿和你妈妈非直系亲属,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分你妈妈的财产,同样你也无权分你继父的财产,有遗嘱或赠予书除外。

回答3:

合法夫妻的合法财产没特殊指定情况一般是一人一半的,你继父的女儿可以分她爸分完的财产,你也一样,她无权分你妈妈的财产。这种情况当初为什么不立个遗嘱哇。

回答4: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