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更正法
适用条件:有两种情况。记账后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中所记的会计科目(包括借贷方向)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
①如为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包括借贷方向)错误。
更正方法: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登帐先用红字注销,再用蓝字登记)
注意:登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和金额都出现错误,也用上述方法进行更正。
②如果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向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
更正方法:将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直接用红字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