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甲方指定三个品牌,其中选用一个品牌参加投标,中标后甲方要求用这个品牌用于工程中,合法吗?

2024-11-01 05:42: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额,我没理解错的话,就是甲方指定你的投标文件中,某个品牌是硬性要求,中标后甲方硬性要求这个品牌必须使用在你中标的工程里。这个,当然是合法的啊,这是甲方的要求啊。

回答2:

合法,甲方可以约定品牌

回答3:

1、如果是建委、政采的投标是需要按照招标文件使用你投标产品的品牌的,投标文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是建设单位自行招投标的话则要看情况了,正常情况也是需要使用你投标产品的品牌的。但也可以和建设单位协商,更换品牌需要有正当理由说服建设单位。

回答4:

必须用的,不用才不合法。这种条件限制,在招标中有品牌限制投标。但是招投标法也有规定,有技术性的可以指定品牌。技术性看理解了。

回答5:

合法,以投标文件中的品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