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法医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鉴定结果为依据。
可参考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6.3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5.6.4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5.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