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表面排水,或“明沟与集水井降水法”

2025-03-04 06: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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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挖基坑的一侧、两侧或四周,或在基坑中部设置排水明$,在四角 或每隔20~30m设一集水井,使地下水流汇入集水井内,再用水泵将地下水排出基坑。排水沟深度应始终保持比挖土面低0.5m左右;集水井应比排水沟低 0.5~1m,或深于抽水泵进水阀的高度,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使地下水 位低于开挖基坑底的0.5m。一侧排水沟应设在地下水的上游。一般小面积基坑排水深0.3~ 0.6m,底宽应不小于0.2~0.3m,沟底设有0.2%~0.5%的纵坡,使水流 不致阻塞。较大面积基坑排水时,沟和井的截面积应适当加大。集水井一般截面为0.6mX0.6m~0.8mX0.8m,井壁用木方、木板或竹筐支撑加固,井底应填以碎石或卵石层,水泵抽水龙头应包以滤网。本法适用于土质情况较好,地下水不很旺的一般基础和中等面积基础群的基坑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