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所有的银行在达到破产条件后,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六十五条 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接管决定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接管的商业银行名称;
(二)接管理由;
(三)接管组织;
(四)接管期限。
接管决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国家允许银行破产,国内“3家”银行倒闭,储户存的钱该咋办?
四大银行应该不会,真要说的话,应该会优先考虑取缔本地的一些银行吧,不知道这样想是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