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19年初提出申请,多长时间能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