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4-11-01 1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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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8年起辽宁省将执行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较前次标准上调100元,一档为1620元,二档为1420元,三档为1300元,四档为1120元。

辽宁省近日也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扩展资料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6元,二档标准为14元,三档标准为11.8元,四档标准为10.6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请于2017年12月11日前报省政府批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各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1、【沈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

(二)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30元调整为13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元调整为17元;

(二)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

2、【大连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

(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430元调整为15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5元调整为16元。

(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4元调整为15元。

3、【鞍山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参考资料:

社保查询网-2018年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辽宁频道-辽宁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频道-凤凰网-2018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

回答2:

2017年12月,辽宁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将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市需根据调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省本次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1620元,二档标准1420元,三档标准1300元,四档标准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16元,二档标准14元,三档标准11.8元,四档标准10.6元。

本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仍各分为四档。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档标准1620元

二档标准1420元

三档标准1300元

四档标准11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档标准16元

二档标准14元

三档标准11.8元

四档标准10.6元

1、到手工资增加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2、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带薪休假工资上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4、失业保险金提高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5、试用期工资提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