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件办理: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同时出具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之一的,可以在太原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山西省太原市居住证》;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实际居住在本地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申请条件和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1、在我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我市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出具的社保卡或医保卡,以及社会保险局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我市正常参保并已连续12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在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交材料: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和学校为其出具的学籍证明。
3、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本市户籍人员和申请人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非本市户籍的就业或就学人员和申请人双方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就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和社保卡;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第四、五类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我市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和重庆市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在读学生。
第二类: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三类: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四类: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五类: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过期重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带上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