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实习律师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实习证申请表》(即网上填写完整并打印的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非上海户籍人员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5、《实习协议》。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8、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交最后工作单位的退工单或无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9、2寸证件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10、让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专职实习律师:
1、《实习证申请表》;(即网上填写完整并打印的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非上海户籍人员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人才引进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持2003年以后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实习人员,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证复印件;
4、实习人员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若档案仍存放于学校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明)(档案存放地:指有资质保管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所等);
5、《实习协议》;(点击下载);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要求社保证明直接显示所在所单位名称及个人名字)(如,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人员转入核定表;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8、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交最后工作单位的退工单或无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9、2寸证件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10、让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2013年6月1日(含)以后申请实习证都需要提交该证明)
兼职实习律师:
除上述1、2、3、4、10五项材料之外,还需提供: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包括教师证或讲师证复印件);
2、同意该同志实习的证明。
港台身份人员申请实习律师:
除上述1、3、5、6、10材料之外,还需递交台胞证或香港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其他事项:
1、一般自实习书面材料递交开始一个月内发实习证(网上公示通知);
2、实习期起算时间:以实习证上发证日期起算一年;
3、办公部门:市律协会员部(培训请咨询律师学院)
4、实习申请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早上9:30-11:00 下午13:30-4:00(周一至周三)
5、办公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近高安路口)(相关交通:7号线或9号线肇嘉浜路站;1号线衡山路站或徐家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