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机关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
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讨论通过并由总理以总理令的形式发布。
2、规定的内容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比较抽象笼统,实施条例规定的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具体化,其主要区别为:
1、制定机关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讨论通过并由总理以总理令的形式发布。
2、规定的内容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比较抽象笼统,实施条例规定的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3、法律效力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法律的范畴,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