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看到无法证明,最多证明老板是派他出去干事情了。证明要实事求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小子,别被义气害了,你当证明人,会丢了工作的,义气不能当饭吃,现实点,太义气的人迟早死在被义气的人的手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险待遇。
如果确实在工作时间摔伤,应当是工伤,
做人,应勇于担当。
不可以做证明!你这样是伪证!
作证明首先就要保证你所证明的事物必须是你亲眼看到,具有真实准确性的。
凡是上班期间因为工作造成的伤害都是工伤,要什么证明人?没人证明也是工伤,你如实写和不如实写无所谓。可以写;谁叫他出去干活的,什么时间出去,什么时间回来的,他怎么告诉你的就行了。
不能啊,没有看见是不能证明的
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