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未成年人可以办理手机号码吗 监护人在场?

2025-04-15 04: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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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十三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办理手机号码,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或者代理实施。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区分的依据有二,包括自然人的年龄和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辨别能力。根据现有规定,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实施,而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事先同意,也没有代理人代理实施,则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效力待定。事后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行为有效;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行为无效。办理手机号码不属于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事先同意。原则上,监护人即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回答2:

如果青少年未满18周岁,需要办理电话卡的,或者银行卡等,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父亲或母亲陪同前往,2提供父母一方身份证和青少年身份证,3对于签署的文件等,一律由监护人签署,若监护人不会写字,可由青少年签署,并在后面写:儿子xxx代签或女儿xxx代签。

回答3:

应该不可以,成年之后再以自己名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