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的公共维修基金在什么时候交

2025-04-28 0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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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