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军以上政治部批准,否则是绝对不许的。
条令上规定军人不需同外国人通信等何况结婚了,但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了。
解放军军官按规定不可以同留学生(军方公派到除外)或曾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籍人结婚,更别说曾加入过外国籍了。
你的女友恢复中国国籍后 理论上是可以结婚的。军婚规定的只是不能和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士结婚 。具体还应咨询你所在部队的上级政治处或政治部
这应该让解放军问问部队里的政委什么的,好像现已解放军军官结婚都是要政审的吧。
可以!
不过,得看这个军官是什么部队的军官,如果是保密性很强的部队,估计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