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用于外出、求职、出境。申请人或着其委托代理人提交公安机关要求的材料会受理。
法律依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八条
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