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个体户税收管理。
(一)宣传与管理并重,增强纳税意识
解决个体户征管难的问题,提高纳税意识是最好的办法。因此,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个体户的纳税意识,纳税人自觉如实申报纳税了,征管上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加大纳税宣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如何去做,如何做好又成了一个新的问题。今年来,税法宣传仅限于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也就是所谓的再街上被动式的宣传,在税法宣传月宣传。
同时,也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按现行税法规定,从事个体工商户有明确的纳税起征点,这对安排下岗工人再就业和解决合法经营者的最低生活标准起着积极作用,现在下岗再就业和复转军人的自主创业较多,很多人对税法优惠政策的不清楚,千篇一律的认为他们是免税的,这就牵扯到我们税法的宣传和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宣传,让纳税人知道哪些是应该交税的哪些是免税的,是政策更加的透明更加清晰,减少在和纳税人的矛盾。在专业的市场进行税法宣传,采取集中专业市场宣传,针对征收难度大和税法意识浅薄的地区宣传。
(二)健全征管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对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的纳税资料要作出严格规定。为了便于检查考核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在税收法规中对账簿不健全、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尽量督促建立进货登记簿或者销售(收入)登记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7日局务会审查通过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建立账簿,为达到《办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领票户进一步要求建立账簿。对一些品牌店、专卖店实行建账征收的方式。一些品牌专卖店因其进货渠道单一,容易实施检查,因此建账征收对其触动会比较大。比如酒类总代理、电动车行业、服装专卖店、空调、电器销售行业、油漆、地板销售行业等。在抓好准期申报和准期入库的基础上,对经营规模相同但申报销售额明显异常户要有计划地转入评估环节,力求征足收齐,对有偷、抗税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必要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适时爆光,从而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三)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把好关口
要健全对个体工商户的发票管理制度。根据以票管税的要求,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也是堵漏的方式方法。一是在发票领购使用方面,严格防止业户领购发票丢失和失控,防止不按规定填开发票问题的发生。二是在取得发票方面,应明确规定:购进货物,接受服务,除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业产品外,均应向销售方取得发票,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的,除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补缴销售方应缴未缴的税款。三是发票领购的数量,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制,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月,并要求做到按月进行核销,方便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用票情况,促进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我们现在采取的是税务部门代开发票,5000元以上到税务管理部门领取填写《代开发票申请审批表》,由税收管理员填写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予以代开,但是现在又很多纳税人采取每天开票金额不超过200元每天代开的现象,即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又不利于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在我们的综合管理软件中有累计金额但是大量的工作让代开岗位也会无暇参看累计金额,从而使一些纳税人逃避了缴纳税款的义务也增大了我们代开窗口的业务量,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发票是一式三联我们一般将发票联和记账联同时交给纳税人,而纳税人却并未用记账联作为自己的记账凭证,我们可以将记账联由税源管理部门管理放入“一户式”管理档案袋,作为管理员查账依据(在综合管理软件中也可以查看代开发票信息,但是由于人员力量和管户较多不能做到一月将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开票信息查看),或者要求代开发票的管户必须将发票记账联进行粘贴作为记账依据。四、加大对企业所得税检查中白字据入账的检查力度,对企业未取得正式发票而购进的所有货物,根据所购货物总值按适用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之间代开普通发票的打击力度。
(四)结合征管实际,完善定期定额办法
1、实行最低行业起点营业额核定法。最低行业起点营业额核定方法,是税务机关根据当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不同的行业、不同路段、不同规模对“双定”户进行分类和分等级,统一制定“双定”营业额的起点标准(最低标准)。除特殊情况外,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具体业户核定营业额时,依照业户所处的经营行业、路段、规模所对应的最低标准作为核定的尺度,核定营业额只能高于最低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业户,其适用的行业最低标准,就高不就低。考虑到“双定”户经营情况往往有很大差别,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定营业额时,可以酌情调整核定起点营业额。
2、明确个休工商户发票使用与纳税定额的关系。按照规定纳税人有使用发票的权利,同时也有依法执行税收管理规定的义务,凡使用发票的个体户都应根据发票销售额来确定核定税额,连续三个月发票销售额超过定额的必须调整其定额。
3、规范个体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的程序。个体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的关键是数据来源的真实与否,为了确保成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来进行。税务机关应制定调查项目,设定调查表,深入纳税户调查数据时应该2人以上,纳税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调查确定数据征、纳双方签名;税务机关对数据应由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评定小组进行评定,评定后认定数据与业户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的,应另派一组人员重新调查;经评定小组确认后数据进入计算机核定税额。
(五)加强部门协作共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很难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我们独立部门管理部门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货物时出现的人员较少,执法尺度难以掌握和个征收单位出现的具有执法资格人员较少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由主管单位牵头,相关科室配合集中整治,做到在现场办公和税法宣传,起到处理一户治理一方的影响,体现税法的强制性。
(六)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税收管理员监控的重心之一是重点税源监控,这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水平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一些基层征收单位,认为个体户税收不是重点税源,因而就忽视了对个体户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造成对个体户税收管理不到位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因此,要通过各种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个体户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心,使他们热爱税收、服务税收,为税收事业尽职尽责而问心无愧。
加强个体户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