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
只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才能有经济补偿。
没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是两部不同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新法代替旧法。现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同时有效,共同施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侧重面是不同的,所以完全不可能以劳动合同法代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在劳动合同方面的详细补充,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而诞生,劳动合同法中少量与劳动法规定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准。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你好
如果是你自己不续签了,那单位是没有补偿义务的。如果是单位不续签或最低于原待遇和你续签,这个可以要求补偿。望采纳,谢谢!其他疑问,可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