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有效吗

2025-02-27 06:20: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只要没有明确废止就有效,如果和新的解释有冲突以新的解释为准,没有和新的法律及解释冲突就以它为准。

回答2:

只要没有明确废止,就仍然有效。

回答3:

回答4:

当然有效的。

回答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已经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二十三、附则
  第五百五十二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以上内容来自链接:https://www.baidu.com/link?url=Ft19VWXwJaC3b1c9wm4pVcciTyg-GIC3N1UYhBqmtyBpKfLsu3_-bihaj-iOUpnj0EA6yF03u1km5E4akBzCEq&wd=&eqid=dfc6dce900112c3f0000000355c761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