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南京举行。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2015年12月13日,7时整。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举办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进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
纪念馆广场中央巨大黑色“灾难墙”墙上,映衬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白字。中国第二次以国之名义祭悼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同胞。
国家公祭日是12月13日在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
是12月13日,在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举行。
全市主城区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杀戮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
12月13南京,纪念南京大屠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