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现今文学界的抄袭且被拍成电影电视剧的现象

2024-11-06 08: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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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界的常见抄袭方式

▷ 如是君:在网络文学中,有哪些是比较常见的抄袭情况?

常见的抄袭分为两种。一种是低端的原文抄袭,直接复制粘帖……

▷ 卧槽真有直接复制粘贴的?

是啊,比如一个作者不擅长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描写,因此复制粘贴其他文章中的这类描写到自己的故事中,这类作者一般是直接照搬,抄袭比较容易发现;但也有一些作者,自己写一部小说要抄袭上百本其他小说,每部小说都只抄袭一小部分,这种情况下你很难找到这些抄袭段落,所以原作者维权非常难。

另一种抄袭是所谓的「中翻中」(把中文翻译成中文),即看其他作者作品的情节很好,就将这个情节复述再写一遍到自己的作品中,形成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或者有的作者抄袭故事的主线,尽管具体文字说法不同,但故事情节推进的结构是一样的,这种抄袭不容易被发现,也需要进一步论证、大量的对比才能判定,所以给一些网络作者侥幸。

比如这些年种田文火起来,一个作者种田文的人气高,可能是因为人物关系设定很出彩,比如某朝代一个农户家生了三个女儿,生不出儿子成为了这个农户在家族中抬不起头的原因,受到其他人的欺压,在他之上还有爱钱的大哥,爱名的二哥……这种家族关系成为了一种模板,之后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读者喜闻乐见的故事:比如女儿们被认为是赔钱货,导致各种纷争……后来就有其他作者借助这种人物设定、家族关系写自己的小说,导致在这一本小说后出现了很多有着类似设定的种田文。而这个时候就很难证明说是后面的种田文抄袭了最开始的那本,但的确是自某一部作品出来之后大家纷纷开始这么写。写手一般都会阅读网站上一些排名靠前的作品,还出现这样的重合,你说他抄了吗?

● 网文界的抄袭界定

▷ 如是君:那么上面说的这些抄袭形式与借鉴性质类的「总结升华」是否存在区别?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明确的界限?

应当可以认为是相较于抄袭,「总结升华」是基于原作结构、情节、人物设置等基础上,结合元素进行再创作及加工,是属于作者的独创性表达。比如说,琼瑶诉于正案,原告方的说理逻辑在于,于正作品从背景、人物设置、情节开展多个角度抄袭琼瑶作品,因此最终形成的剧本不属于独创性表达。

▷ 这种情况下,「升华」到什么程度网文圈会认为是抄袭呢?

举一个例子,晋江是网络文学网站里规范比较严格的一家,它对抄袭标准有进行明确规定,像是以下类型就属于抄袭:

在文字或全文情节走向方面完全雷同,或者基本雷同;背景设定、情节设计、人物设定、物件设定等方面雷同且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

▷ 如果是某类型的开篇之作呢?比如第一个写某类型的作品,后面的人再写同样类型很有可能比它写得好?这种情况下你们圈内是怎样看呢?是否会将「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后来人都视为抄袭嘛?或者是否会容忍?

其实不算是抄袭,这种情况一般都叫做是跟风。比如丁墨的悬疑类言情火了后,晋江上也有作者模仿写了这种男主属于高智商低情商的悬疑言情,也已经出版了。

比如,《庶女有毒》这本小说当时有网友声讨,将这本书与被涉嫌抄袭的作品进行了对比,发出对比图、调色盘,(如是君注:调色盘是指将抄袭文与原文进行对比的表格,其中雷同的句子采用鲜艳的颜色进行标明,是解释一篇文章是否抄袭的有用利器,因与现实中的调色盘在某种意义上相似而得名。)认为其大量抄袭其他同类作品的情节、设定和人物描写,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本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最终作品质量比原作好,所以没有关系。也有很多读者不会care这个问题,甚至不会认为是借鉴,觉得有书读就可以了。

▷ 这个时候按照法律的逻辑,应该是法律会保护「超越巨人肩膀」的那部分吧?

有不同的情况,我觉得不同作者间的文风和文笔是不同的,文笔好的作者就算写设定很烂的故事也会写的很好看。

▷ 所以独创性表达在网文中体现的就是「文字叙事的功力」了,比如同样一个故事,古龙和金庸讲的就会不一样。那么网文界所说的抄袭相较于文风的抄袭,一般是指情节上的抄袭比较多,很少有抄文风的吧?

所以保护叙事、文风还是保护情节也是个问题。都有,比如唐七公子被爆抄袭的就包括文风。

● 如何把抄袭引入到合理授权?

▷ 如是君:假如我是一个写手,抄袭了十个平庸作品中的十个小亮点,我作为集大成者加工创作出新的作品。原作品作者可能会认为我是抄袭,这种情况发生的话,如果我想合法的「抄」该怎么办,是否可以申请取得原作者授权我使用他原来的段落或者故事桥段?

至于授权这种形式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也可能存在问题,包括授权费应该给多少也会是个问题。甚至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比如原作者拒绝授权后,后来的作者即便没有抄袭前作,也可能留下话柄,落下「因为原作者没有授权,所以存在类似情节就一定是抄袭原作者」的嫌疑。

从这个角度说是否可以认为网文界如果出现抄袭只能事后进行追偿?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个不一定,有作者是会同意授权他人使用的。比如我知道起点一位大神写了一个末世文,晋江作者请求授权,借助这个世界观设定写了新书,这本新书还要拍影视剧,两方在版权上也达成了协议,这就是授权者和被授权者的双赢。

▷ 但如果我请求了授权,也不能保证是你自己独创的呀,如果说为了要到一个桥段的授权,我给了原作者十万元,但给完钱发现它这个是他抄了别人的怎么办?

合同中有保证在,你取得授权之前让对方说授权部分是自己独创的,如果存在抄袭那所有的违约责任都由被授权方承担。

▷ 这样的话也不对哎,那就可以到处找替罪羊啦。如果我要抄什么,就先委托一个小作者写出来,然后再从这个小作者手中低价取得授权。所以从法律操作性讲是不是还是只能事后解决,或者待影视改编的时候交给制片方这样的买家解决?

比如影视环节就好得多,会有弃权声明的条款,制片方会要求编剧签一个声明,表示编剧提交的剧本是原创,如果存在不是原创的部分,一定要告知制片方。

我觉得这和网文作者间交涉不一样的是,制片方财力实力更为雄厚,其在作品已经完结的情况下,可以明确了解作品的争议部分在哪里有多大,但是写手在创作过程中没有这种判断能力;更何况比起影视化中编剧的集体作战,网文界更多的是写手单打独斗。但从这个逻辑角度讲,抄袭就会变成无解的问题了。

● 写手们的职业道德

▷ 不过,我想知道,在你们在网文界,如果我从别人那里授权了一个桥段放到我作品里,就是说,我去做会加工的事情,这是不是一个很丢人、很不齿的事情?

不会的,如果我是原作者,我会在拿到授权费或者在获得这个作品署名的情况下,同意给对方作者授权。

所以最后还是在买版权的情况下才能清算?

▷ 那话说回来,我喜欢一个作者的设定,但不知道引用后是否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抄袭,是应该像制片人一样规避所有风险取得授权,还是先写再说?

要看这种设定占了多少比例,更多的是公道自在人心。在网文界是不是抄袭也是交给网站编辑判断,就相当于编辑自由心证。如果桥段占比不大,不影响整体结构、情节进程,那么是可以使用的。比如如果我看到了一个很想用的梗,我可能也会引过来,并且标注出来某梗来自什么地方。当然,这样的方式其实也不妥当,我只会在自娱自乐写一些非商用的小说时这样做。商用的话我认为是应当得到原作者授权并支付授权费用的。

▷ 那么在网络文学网站,作者认为自己作品被抄袭了,交给网站编辑判断是要经过什么样的流程?

作者或者发现抄袭的粉丝会进行举报,在网站举报抄袭的时候,需要自行提交涉嫌抄袭和被抄袭文章的对比,交给网站编辑进行判断。如果抄袭比例比较高,就直接删除文章,如果只是抄袭一部分的话,会进行文章的锁定,要求作者「停业整顿」,在修改后文章才会被解锁,可以继续连载。

▷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说,网文界倡导的是:「别人写过的故事尽量不要写,除非自己写的更好;如果写不出新的就抄袭是很丢人的」这样的价值观?

我觉得对于网络写手说,还是有一种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创作者追求的是写出自己的创新性的东西,如果没有创新精神,只是摘抄别人的东西,这就不能说是一个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