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第一个问题 一共能投多少年,是不是不到55岁就可以一直投
对的,退休年龄之前均可以投钱的。
现在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第二个问题 到了55岁了,还能再投么(感觉跟第一个问题有点雷同)
只要满55岁,就不能再投了,之后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第三个问题 架设投保人在55岁之前就不幸去世了,那之前所投的本金怎么办,因为还没有开始领一分钱的工资,那本金是如数归还么?还是有什么措施
这种情况下,只能申领个人帐户,不能够还本的。
所以,通俗的讲,活得越久,领得就越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第四个问题, 假设老人去世了,还归还本金么,因为这个里面牵涉到,假如只领了很少的工资,远远不足本金,是否会归还本金。反之,如果已经领了很多,超过本金了,那还归还么
是这样的,领取由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组成,很有可能在世的时候会把个人帐户的金额领完,就没有了归还的可能性。
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取决于个人帐户是否还有余额。
切记:跟本金没有关系的。
1.15年的误区。现在指的15年是说你在办理退休时的两个必须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必须满15年,二者缺一不可。
2.一共投多少年,是指从你办理参保时起,一直你到法定退休年龄止,即不允许间断,也不可以延后。
3.55岁是否可以投保,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各省市标准不统一,无所给出明确的回答。
4.55岁之前去世,是说你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还没有享受退休待遇人死亡的,你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全额退全(指个人缴费部分,如果有企业承担的,则企业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和个人一点关系没有)。
5.55岁之后去世,是说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已享受退休待遇后死亡的,扣除你已经领取的养老金(个人帐户部分)如果个人帐户中还有结余的,全额退返。如果没有结余,则只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养老保险的领取有两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但是需要知道,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因为: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1、一般到退休年龄(女职工50岁,女管理人员55岁)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而是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当然,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尚不满15年的最低年限,按照最新政策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参保人去世,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同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个人账户已经没钱了,自然没有退还之说。
同时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1、丧葬补助金;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这个具体要看当地社保政策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