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证快到期了,我人在上海,怎么在上海换新身份证?

2025-04-05 0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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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在上海异地办理换证的,到期的可以换,如果是初次领证得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只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自2016年9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等10个省(市)的来沪人员,也可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办理程序和要求不变。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领证。
  同时,本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在以上13个省(市)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程序和要求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也可在居住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目前已经有更多的省市的居民可以在上海市更换到期的身份证,或者补办身份证。
可以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大厅咨询.

回答2:

第一步,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可以异地换领(到期),但必须符合条件:
1,居民身份证补办(遗失/损毁)或者换领(过期),只能在已经开展身份证异地补办一对一试点的省份及城市(十大),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或在当地的居住证办理;
2,如果当事人所在的居住地,不属于上述试点之一的,应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
3,当事人在补办或者换领居民身份证时,有急用的,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