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整个大学里我上过的最沉重的一课,也是终生的教训。”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记者见到了大三学生郑琳琳。提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校园贷诈骗案,她颇为懊恼。两年前,因为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给学长帮了个忙,莫名背上了7000多元的贷款,之后她不断地被催债公司骚扰、恐吓。这个阴影几乎陪伴了她整个大学时光。为此,郑琳琳一直在武汉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奔走,追问“我的贷款记录什么时候能消除”“逾期还款会不会影响我以后贷款和出国留学”。
2015年5月的一天,同学郭达凯跟郑琳琳说,带着身份证和学生证帮学长“挂个名”,就能拿一笔劳务费。虽然不知道具体做些什么,但考虑到是给学长帮忙,郑琳琳和舍友来到了学校门口的一家酒吧式电影院。当时,店里有十几个人,有人自称是“人人分期”的武汉总代理贺鹏,还有他们的学长、“人人分期”在该校的代理——大三学生郑禹。
郑琳琳对于“人人分期”并不清楚,只知道这是“人人网”开办的一项校园贷业务。在现场,郑禹向大家解释,希望借用大家的学生身份在“人人分期”上购买手机,之后的分期还款不用学生负责,购买成功后会给他们好处费。然后,贺鹏拿出“人人分期”购机合同,让大家填写个人信息。有的同学有些警惕性,不敢填写,于是贺鹏等人开始做思想工作。
看到几个舍友都填了,郑琳琳仔细阅读了合同,发现合同上有需要购买的手机型号、金额、还款时间、每月需还款金额,还有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院系信息、父母姓名电话、同学姓名电话和辅导员姓名电话等,她在填写信息时留了个心眼,在最后签名一栏她没签名,“我想着虽然是我的资料,但名不是我签的,应该不会惹麻烦。”后来,工作人员帮郑琳琳代签了姓名。
之后,贺鹏用手机拍下了同学们的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又让大家拿着合同和身份证拍了照片,还叮嘱道,近两天可能会收到“人人分期”的客服电话,到时候一定要说手机是本人购买的,核实信息也要和合同上登记的一致。郑禹强调,收到手机后一定要交给自己。
几天后,收到手机的同学们将手机交给郭达凯,郭达凯转交给郑禹,郑琳琳等人每人拿到了50元报酬。
原以为“帮忙”到此结束,但两个月后,郑琳琳手机上突然收到了“人人分期”的短信,提醒她本月还款已逾期,如果再不还上就要付滞纳金。郑琳琳很奇怪,询问郭达凯后,对方回答说还款都由郑禹和“人人分期”负责,这种短信不用理。又过了几天,当初一起“挂名”的同学都接到了催款电话。郭达凯安慰这些学生,公司暑假休息忘了还款,很快会补上。
然而,之后的事实证明,这只是催债噩梦的开端。“你好,转告郑琳琳,‘人人分期’账单一直都在逾期状态,我司将于27号上报信用不良记录,并且上报个人征信及加大力度催收。因此对个人声誉及征信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由你个人承担,我司概不负责,望周知。”不仅学生本人,家长和老师也收到了类似催收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