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婚前,把所有房屋赠送给儿子,写了赠与合同,也有证明人签字。

2025-04-07 22: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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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赠与合同的有效性不以产权是否登记来确定,赠与行为是有效的。
二、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变更的,赠与人可以通过相应的程序撤销赠与合同。

回答2:

房屋属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这房子就归儿子所有。在这个赠与关系中,父母赠与的不是房屋,而是买房的房款。另根据《合同法》,若儿子日后对父母不孝,有虐待老人的情形,老人是有权要求儿子返还买房款的。最后再强调一句:房子是儿子的,不可更改。。。《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回答3:

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双方当事人的赠与合同没有公证,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终止赠与。
以上是合同法之赠与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