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你是为啥事进去,等级很多:
一等是杀人犯(谁都不敢惹)
二等是经济犯(诈骗犯)都将他供着因为有钱
三等是抢劫犯(够胆通常充当头号打手)
四等是打架闹事(充当炮灰打手)
五等是小偷小摸(地位低天天干活兼监视别的犯人)
六等是强奸犯(地位较低天天干活兼挨打)
七等是奸幼犯(地位最低天天挨打)
若是号子里闹事不幸闹到管号子的人那里,除非你是一二等人,其它都是会挨打(不是他直接打你而是授意其它的人动手)。---管号子的人通常不会动手打人的。但你也会很惨。
过去进入必然挨打。甚至有些地方要过关。既各种折磨,忍受过去就算过关。自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全国整改看守所,目前从伙食到生活已有相当大的改变。监号内24小时监控,打人已经很少,但无法杜绝。如果有钱还有狱警罩着。
我想去看看,里面到底什么情况,回来后把真实的转告大家,我是醉驾可能要进去,有事要承担,不能逃避,事情不大,调整好心态,只当去减肥了
《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具体教育管理规定如下 :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视,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视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第三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