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带上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相关派出所或者授权的社区机构进行办理:
1,居民身份证
2,相片以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当地其他需要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8月1号开始办理。
持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十六周岁拟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应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居住未满30日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领居住证。
派出所
你最好在周一到五去..应该有人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