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分配问题

2024-11-11 1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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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老头遗嘱分配。

老头未去世之前,老太太和女儿签的协议无效。
首先,受到胁迫,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而且,此时老头在世,继承尚未开始,
遗产分割协议,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故此协议无效。

回答2:

公证遗嘱是指在公证处办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属于见证人,不是公证
只要房产没过户,老头的遗产仍然按老头遗嘱分配
如果过户了,老太太可以因为被胁迫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之后老太太可以去公证处立一份公证遗嘱
遗嘱只能处分自己名下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