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时间,只有一个大致的时间区间,而且都是后人研究出来的,欧洲的历史向来如此。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共和国中期的公民(前5世纪中期~前3世纪中期)。
公元前509年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公民法,是逐渐演变而来的,起始的标志: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十二铜表法"。
罗马公民法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十二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适用于共和国时期的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在共和国的最后几个世纪,"十二铜表法"已被新条例新原则的发展所取代。
《公民法》从公元前509年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