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的太好了,如果是动迁房,那么在动迁之前经过买卖,就成了商品房,是享受不到政府的福利政策,到时候只能按面积计算。
按即将出台的新政策,那个户口迁不走的儿媳,也将无权获得补贴,至于你么,政府要么给你另外一套房子,要么就是折价房款
对于如上说的儿媳是不是安置人口,这主要看他之前有没有接受过福利分房,并且有没有户口在此2年以上,这才是主要的。问题是现在此房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动迁房了。
如果照着,楼主的意思,每个人都去买套动迁房,然后都能享受福利分房待遇,难道你们认为政()府是傻子么
卖这套房子 老太太签字就可以了,别人没有权利的。因为权利人是老太太。
所以只要她一个人签字/ 也 最多也就是老太太的老公签个文书就可以了。(因为是配偶)
还有就是户口的问题,如果有人不同意迁出去,找律师可以解决的。
不然到时候动迁还要分给户口没有迁出去的人。
仅仅是户口 没有房屋居住权的不能视为安置人口
当然有分了 但还看个人意愿 除非她不愿意要(说服她吧)
还是谨慎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