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公民因国防建设在经济上受到直接的损失是可以申请全面补偿的,这就是所谓的国家赔偿。不过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需要提供很多相应的材料,比如说财产损失证明,自己的工作证明,还有他人的证明等一系列的材料。根据国防法的第55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的直接损失的,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但是上述的条例有一个局限性,就是说如果你受到了直接经济损失,因为证明材料的不充分,可能不会给你全面的补偿。但这仅仅只局限于你在国防建设上受了损失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不是的话你就要可能通过其他的司法机关来进行相应的申请。本身我国截至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非常成熟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你还是放心,毕竟你是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受到了相应的经济损失,自然政府和国家也不会亏待你。
自我国开国以来,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就已经把宪法公布以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的法律法规都要依照宪法而实施,包括我上面所说的国防法也是要根据宪法的相关条例进行编制的,编制过程中还要通过层层的审批,最终由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来确定该法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如果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话那么相关的法律文章才可以实施。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域辽阔。法律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我们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说你就可以通过国防法第55条的规定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关于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标准,有的规定包括人身损害补偿,有的不包括,如《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而《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有的规定只补偿直接经济损失,有的没有明确规定,如《水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国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