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之前原告可以更改起诉状上的事实和理由吗

2025-02-27 14:27:1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法庭陈述即可。证据最关键。
民事起诉状专业性强,建议咨询律师后,委托律师代书。
起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2:

可以直接在开庭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