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啊.

补充
2025-03-05 0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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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种情况是儿子自愿。另一种情况是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继承遗产原则上也是连债务一起继承,不过,只就继承的份额来偿还。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话就可以不承担债务。
要注意的是父亲的债务很有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所以,妻子原则上应帮偿还,而且超出的部分要用个人财产偿还,所以关键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2:

没有,法律上子女并没有偿还父母债务的强制义务,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就有责任在其继承范围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回答3:

一句话就是你只要没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的债你就没义务偿还,你若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的债你必须的偿还,但偿还的责务只是不超过继承财产的价值.

回答4:

现在中国还没有父债子偿这样的规定

回答5:

. 现代民法不存在古代意义上的“父债子偿”概念,现代民法上的债务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主体为举债的当事人双方。因此,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时,合同之债是不能够变更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主体恒定。

债务人主体变更情形:
情形1:在民法有规定时,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变更,多体现为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在所继承财产范围内负清偿责任;
情形2:债务双方约定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在第三人同意代为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时,债务人主体也可以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