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已从2年改为3年。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理,担保法对该事项的规定无效,应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不能独立地看待诉讼时效!
司法解释: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由于主债权没有履行,在上述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你未及时向保证人主张的,6个月后,保证人就可以抗诉了,这个担保案件中应该把握的。
《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与《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有冲突,后者实际上废止了前者。因此抵押权人只有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样抵押人不仅可以用诉讼时效来对抗债权还可对抗抵押权。
我借你300块钱,用我的自行车抵押,约定2010年1月1号还,如果那天没还,从那天起到2012年1月1号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