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挪用公款怎样才能起诉他

2024-10-30 05: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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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员工挪用单位资金在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情况下,应当向警方报警,通过司法机关对资金进行追缴。

如果构不成犯罪,可以按民事案件起诉。

各省市对此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所在地标准为准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4月6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也包括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所谓“进行非法活动”,既指进行犯罪活动,也包括进行违法活动。

从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制定立案标准的时候,考虑到,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还是应当体现刑法的谦抑性,不应当按照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应当是危害行为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行为。基于这种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立案标准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检察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类型的挪用公款立案,不受挪用时间的限制。对于为达到这个数额标准的,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可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 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刑法将挪用公款罪区分为三种情况进行规定,每一种情况反映出不同的社会危害性。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相对于进行非法活动来讲,其社会危害性显然要小的多,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制定立案标准的时候,将进行营利活动类型的挪用公款立案条件规定为1万元至3万元以上。

所谓“进行营利活动”,是指将挪用的公款用于投资、经营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至于该投资、经营活动是否真的营利则不是法律所要考虑的问题,即使是亏损,该种行为的性质仍然是营利活动。

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这种情形的挪用公款罪主要是指,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或者享乐。对这种类型的挪用公款行为立案侦查需要掌握两点:一是挪用数额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二是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未还,两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能立案。

所谓“超过3个月未还”是指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发现前 已超过3个月未还。如果行为人在3个月内全部归还本息的,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可由主管部门按照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如果在案发前,行为人已经将挪用的公款本息归还,但归还的时间超过了3个月,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挪用公款犯罪立案标准规定一定的数额幅度是一个特例,这主要是考虑该种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管理秩序,相对于贪污等犯罪来讲其危害性要小一些。

同时也考虑到各地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对挪用公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程度、社会感受程度不同。在以往的实践中各地已有一些标准,事实上存在着差别。因此,立案标准,既对不同类型的挪用公款行为规定了不同的立案数额。

时间标准,又规定各省级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立案标准幅度内,自行规定本省范围内掌握的立案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尊重各地的实际情况,给各地一个选择的余地。 

回答2:

  1、公司员工挪用单位资金在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情况下,应当向警方报警,通过司法机关对资金进行追缴。
  2、如果构不成犯罪,可以按民事案件起诉。
  3、各省市对此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所在地标准为准。
  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3:

一、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建议你们尽快搜集其挪用公款并据为己有的证据,将其绳之以法。

回答4:

侵犯A公司商业秘密,有权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直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即可

回答5:

我是十八年执业律师为你答复如下:如合同上有规定是可以起诉其同业竟止的。可以起诉。如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就到公安机关报警,最究其刑事责任,已判刑他的店也就开不成了。如需代理或咨询再找联系我都行,顺祝一切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