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懂得人都不会建议你去签什么委托协议之类的。因为那样你就只能让他们出租了,中介费不说,万一你朋友谁的要向你租房子,也得通过这个指定的中介公司。你如果不签还有一个好处,就是N家中介公司帮你一起挂牌,相对租出去的时间比较快。对你有一定的好处。
同意楼上的观点,放钥匙:
如果你的房子是新房,没有任何东西,你可以把钥匙房最近的中介公司,当然要打收条的。
如果有家电家具的话,你要找一个大一些而且信得过的中介公司让他们保管东西了。收条上面重要的家电家具都要写上。
如果有亲戚在那附近,让他保管钥匙最好了,等他下班再去看房一些问题都能避免。
最后祝你早点找个好租客吧
不需要签,记住不需要签就行,切忌!只有他们再带完客户看完房子,客户需要租的时候,才签合同!别的时候都不能签!
房主与租房中介公司需要签订合同,
合同名称:《租赁委托合同》
建议你不要签什么托管协议,因为你对中介帮你找的租客不了解,你可以放把钥匙在中介,让中介打个收条给你,然后有人看中了,由中介负责帮你收个定金一般就几百块钱,一些事项电话里都可以大概的谈妥。我们就是这么处理的效果很好
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为承租方找到了合适的房屋或者为出租房找到了合同的租客,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都应当与双方签定三方合同。
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