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破产法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有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1,在规定的日期直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按照实际的时间计算。
3,不可以以“未到期限为由拒不还款或者是要少还款”
4,破产公告发出后,破产清算完成前,所有破产财产不可以单独清偿。否则,清算组可以行使追回权。
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贷款如果没有优先受偿的抵押等保证的,可能本金都难以全款挽回,一般债权人会议会直接将本金列入破产债务清单中,对于利息按照约定的年利息进行计算
楼上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