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软件公司无权直接到其他公司调查盗版软件的使用情况。除非你在购买正版软件的时候,与软件公司签署了协议,而协议约定软件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你的软件使用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在行业软件上发生的情况比较多。
因此,即便你向软件公司购买了正版软件,该软件的授权使用套数、使用范围、用途等,都属于软件授权许可使用的范围。超出范围的使用也是侵权行为。
比如说,你公司向软件公司只购买了一套设计软件,并且购买的软件授权是用于客户一般使用范围。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你公司在多台电脑上安装使用了该软件,或者在设计、开发等领域使用该软件,那么这种行为就超出了购买时授权的许可范围,就构成了侵权。
这种情况下,如果软件公司有协议,则他可以依据协议向公司进行调查。
如果没有协议,那么一般而言软件公司无权直接向公司进行调查。但如果软件公司有理由相信你们使用了他的软件,他可以向国家有关行政机关进行举报要求查处。国家目前管理软件侵权的机关是各地的版权局。
版权局在收到举报以后,会立案对公司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该等调查公司有义务进行配合,且调查的范围并不限于举报的某一种类的软件,其涉及范围将涵盖包括操作系统、办公系统、行业软件等公司所有计算机所有使用的软件。
最终版权局会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最后的行政决定。一方面,针对公司的盗版软件使用情况,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针对被举报的某一种类的软件,进行赔偿等方面的调解。如果确实存在被举报软件的侵权使用情况,而又调解无效,则举报的软件公司将依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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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是企业,不是执法部门,无权进行调查。软件公司到你的公司调查属于违法行为,你们公司有权拒绝,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查处软件公司的违法行为。
软件公司没有,但软件公司可以投诉,让国家部门调查,只有象公安局等得到批准才可以,我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