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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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二婚,你们没有共同的孩子,防他也没有什么,只是他父母的房子,他父母的房子,你的孩子就享受不到的,只有你们共同的财产,你们的孩子,她的孩子都是可以享受的。
是不是又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房子是他的父母这是不是婚后财产分割不了的,现在就是大伙过日子,就把南京市有什么有什么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