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三十条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检察长批准。
看看你是什么起诉啊,一般是3一6个月哦、、
应在十五天后起诉。